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双减”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工作中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主动配合,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展示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与担当。在此,真诚地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我们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请各校外培训机构认真对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双减”政策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培训,规范日常培训行为。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
二、守牢安全工作底线
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底线。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制定完善疏散逃生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加强机构门卫保安管理,严防发生学生伤害案件。
三、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冬令营”、家庭教师、高端家政、AI自习室、研学培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四、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将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信息在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银行监管账户,做到“应托管、尽托管”。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运营。
各校外培训机构应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寒假校外培训专项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共同维护和谐教育生态。
幼儿资料、小学学习资料、初中及中考资料、高中及高考资料、大学学习资料(外语 会计 其他考证 交际|口才|演讲 兴趣|爱好|才艺 综合素质)、商务办公备考资料(Word|Excle|PPT高级 Word|Excle|PPT高级 平面设计 室内|动画设计 影视设计其他)(包括百度云盘下载、电子版教材、历年真题),需要的自取哈。现在也到了该学习或者要备考的时候了,尤其是上班的,所以有好东西就是需要分享的。
资料很多,都放在了青橙网:www.qingchengwang.net,需要的自行下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