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2月23日,烟台市教育局开展了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分管食堂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和食堂管理人员参加,全市共2654人参加培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安全监管科石广胜科长从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食物中毒防控与应急处置等方面作了专题培训,市教育局总督学刘永涛作了工作部署。
此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目的主要是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通过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的精准监管能力,强化了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所有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各项规范要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饮食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