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制度,不断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自我防护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全市法治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法治副校长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严格管理制度。莱阳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聘任全市各中小学法治教育副校长的通知》,对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方法、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落实聘任工作。分别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和执业律师中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聘任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市63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68人,配备率100%。
强化履职尽责,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 。法治副校长认真履职尽责,在参与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参与学校相关法治建设工作,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三是为广大教职工、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四是搭建沟通渠道,协调相关部门不断改善校园法治环境。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对法治副校长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建立培训机制。为了提高法治副校长工作能力及水平,定期组织开展培训,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青少年心理学,交流学生法治教育和做好法治副校长的经验等。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作出突出贡献的法治副校长,经学校和单位联合推荐,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等部门联合表扬,从而推动全市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工作再上新水平。(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曲祥勇)